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校(院)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征集到的作品校(院)将统一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送省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活动主办方进行省级评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文化艺术创作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广泛凝聚共识、增进民族团结,激发齐鲁大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热情和氛围,推动新时代山东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同心同德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山东篇章。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
评选时间: 2023年8月12日前
三、创作要求及征集内容
(一)创作要求
1.核心理念
“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
2.创作方向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3.创作元素
泰山、黄河、孔子、大运河、齐长城等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系列创意;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蕴含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创意设计;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花开齐鲁石榴红”等标语口号系列创意;
齐鲁大地各个历史时期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物文创系列;
“花开齐鲁石榴红 奋楫扬帆新时代”为主题的第2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创意海报系列;
围绕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道中华·齐鲁行”品牌等相关创意设计。
4.创作成效
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艺术作品,充分展示齐鲁大地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时代风貌。
(二)征集内容
1.文创产品类
包含日用产品、旅游纪念品、手工艺产品、非遗产品等
2.平面设计类
包含形象标识、宣传海报、插画等
3.“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频短片类
包含微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加活动要求
1. 具备基本的文艺创作能力,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深入理解的校(院)全体师生均可参加。
2. 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符合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创意特征,体现新时代山东民族工作特色。
3.作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与产业转化性。
4.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参加过省首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如出现侵权行为,报名者承担一切责任。
5.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报送,每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组),每件(组)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开启评审流程后,不再接受作者信息修改。
6.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组织方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7.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认可本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二)作品提交要求
1. 投稿作品应提交效果图或实物照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规格A3,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2. 文创产品类请注明作品尺寸(长x宽x高cm) 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3.视频短片类作品,格式要求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三)评选奖项事宜
1.文创产品类、平面设计类、“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频短片类各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并颁发奖品、证书。经原作者同意,活动组织方可收藏获奖作品并向原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作品报送方式
所有投稿作品连同参赛报名表请于2023年8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291317338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钟老师 17763389198
张绪宸17661298599
张恒 15562818279
附件:第二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参赛报名表.doc
党委统战部 团委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