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1.负责校(院)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做好党的统战理论与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校(院)党委统战工作部署;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支持、帮助其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3.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4.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及其后备队伍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政协委员的推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协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6.负责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

  7.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学术合作与交流等业务;

  8.参与各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回原图
/